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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重拳出击 狠抓酒驾醉驾行为

作者:李晓宁 古宇燕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近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可有些党员干部偏偏就“顶风而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刹住酒驾醉驾歪风邪气,临桂区纪委监委坚持从严从快,重拳治理。通过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办机制,形成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亮剑”的监督合力。

  “关于酒后驾驶行为,我认真反思,深感愧疚,对不起党组织对我的教育培养……”今年5月,因酒驾行为被立案审查调查的临桂区某单位干部林某某在检讨书上懊悔不已。

  经查,2021年5月1日晚7点,林某某因酒后驾驶被临桂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随后,临桂区纪委监委根据公安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林某某进行立案审查,并于2021年6月给予林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可有些党员干部偏偏就“顶风而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刹住酒驾醉驾歪风邪气,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从严从快,重拳治理。通过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办机制,形成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亮剑”的监督合力。

  据统计,2021年以来,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34起,其中公职人员18人,乡科级领导6人。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其背后很有可能牵涉的就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行为。”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临桂区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特别是深挖倒查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

  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发挥以案示警作用,在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上下足功夫。通过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以案促改”,督促案发单位用好身边“活教材”,深刻剖析发生的原因,推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另外,利用“清廉桂林·名人儒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大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我们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顶风违纪者‘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执纪震慑,逐渐杜绝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切实促进干部队伍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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