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对该区自然资源局落实关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采石场专项治理、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纪检监察建议开展监督检查。此前,临桂区纪委监委在查办该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原大队长莫某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同步谋划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针对违规收取采石场老板好处费、充当“保护伞”等突出问题,提出强化警示教育和党纪党规教育、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制定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建议。
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推动整改落实。临桂区纪委监委坚持活用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方式,在依照纪法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适用广泛、运用灵活等优势,深刻分析问题成因、特点和规律,细找“病症”,开列清单,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认真落实建议要求,确保整改到位,提升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治理效能。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成为一纸空文,临桂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监督检查全过程,通过现场督促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对责任单位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堵塞管理漏洞等方面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就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自查自纠、健全管理制度等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组合拳。
针对近年来查办项目工程领域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临桂区纪委监委向该区住建局发出开展项目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的纪检监察建议,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分析,指导住建部门围绕以权谋私、收受礼金、违规干预项目建设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纠偏矫正”作用。
“被建议单位需在2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区纪委监委深化“室组地”联动监督,将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纳入以案促改专项监督。驻临桂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临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落实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等监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完善粮食收购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2项,下属粮食企业制定相关制度5项,确保从源头化解粮食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构建粮食安全长效机制。(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