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某桂任临桂区两江镇粟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在帮助村民申请倒房重建补助金的过程中,违规收取好处费5540元,2022年9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纪委组织该镇15名“一肩挑”村干部召开第三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该镇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以案促改具体要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临桂区四塘镇刘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刘年华在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后说:“看到身边的村干部违规收取好处费被查处的案例,深受触动,一定以案为戒,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100%实现“一肩挑”,“一肩挑”村干部肩上的责任更重,面临的廉政风险更大。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规范“一肩挑”村干部权力运行纳入基层监督工作重点,聚焦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村集体“三资”管理、党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综合运用政治巡察、日常监督、提级监督等方式,织密常态化、立体式监督网,推动“一肩挑”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村民是主体,“一肩挑”村干部是关键。全州县纪委监委紧盯“一肩挑”村干部的思想、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打破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整合县、乡、村三级全州党建“云互动”视频系统和“全州县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清廉桂林·高洁全州”网站等“一云一微一网”信息化平台,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进行远程监督、一键接诉、指尖授课。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举办云直播培训7期,发布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各类学习资讯800余条,点击量达13万余人次,收集问题线索99条,查处“一肩挑”村干部9名。
为防止“一肩挑”村干部出现项目“一手抓”、花钱“一支笔”、决策“一言堂”等问题,平乐县纪委县监委开通基层小微权力“e监督”平台,设置信息公开、惠民政策、惠民资金、民生项目、监督举报等8个模块,实现全县10个乡镇、147个村(社区)全覆盖。该县二塘镇谢家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胡先送说,“以前检查项目实施情况既要找‘一肩挑’村干部了解情况,又要查台账,现在点开‘e监督’平台就能清楚看到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更加精准便捷”。
开列“廉洁履职清单”,把“一肩挑”村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阳朔县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涉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54个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排查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列“廉洁履职清单”,聚焦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村级事务决策、村级“三资”管理等七个方面责任清单、三个方面负面清单,细化形成“十严禁”禁止性规定,既明确了基层监督工作重点,又为“一肩挑”村干部廉洁规范用权立规矩、划红线,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小微权力任性空间。
加强“一肩挑”村干部监督,既要“防”,也要“惩”。七星区纪委监委在开展以培训为名的变相公款旅游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时任七星区朝阳乡丫吉村党支部书记蒋某某于2018年10月15日至18日,带领该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等30人赴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参观学习期间,仅在广州停留2小时就擅自带队到阳江市公款旅游,并挪用村集体土地征地工作经费报销旅游产生的费用1396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2年3月被给予警告处分,并退还公款旅游全部费用。(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