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廉播 > 正文

巡察故事丨追回“多付”的工程款

作者:曹丽萍 付丹照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带着疑问,巡察组兵分两路,一方面详细调阅该项目有关资料;另一方面与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谈话了解具体细节。

  “我们已经如数退还了多拨付的工程款4.31万元。巡察组说得对,要按照规矩办事。”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集团”)秦某某释然说道。

  去年3月,永福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该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常规巡察工作。巡察组对往来账目进行核对时,发现2019年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拨付资金账目中,原本总金额66万元的工程勘察与初步设计费却支付了70多万元,竟多支出了一份4万多元的工程咨询(概算)费用。

  这单有“问题”的工程咨询费款项凭证,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会不会存在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 “是失职渎职,还是另有隐情,为何出现多拨?”县委第三巡察组成员老刘根据多年巡察工作经验,向巡察组成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带着疑问,巡察组兵分两路,一方面详细调阅该项目有关资料;另一方面与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谈话了解具体细节。

  “这笔款项是哪个工程项目款项?工程款为何多打到对方公司账户,你们了解情况吗?”巡察组成员开门见山地问道。

  面对多支付的工程款,该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审核发放的工作人员郑某某给出了看似“合理”的解释,“之前与建设集团签定好了66万的项目合同,后来又和另一家单位签订了这4万多的工程咨询费合同,所以我们根据合同支付了这笔咨询费。”郑某某说道。

  郑某某的解释虽然看似“合理”,但巡察组经过进一步核实后发现,原有项目合同中包含了这笔4.31万元的工程咨询(概算)费。

  原来,2019年永福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县农业农村局与建设集团签订了《2019年度永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勘察与初步设计》合同,合同标的造价为66万元。由于初设方(建设集团)提出初步设计成果需附概算,县农业农村局遂与广西某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咨询公司”)签订了《2019年度永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概算)合同》。由于当时是第一年实施该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对合同条款不熟悉,未能理解与建设集团的合同中已包含这笔工程咨询(概算)费,最终错误的多支付了4.31万元工程款给咨询公司。

  “原则问题决不能有半点含糊,项目资金关系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准确核实清楚。”巡察组对工作人员郑某某说道。

  随着事情的“水落石出”,郑某立即主动承认了错误,“是我们工作疏忽、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对项目资金拨付流程进行梳理,我们将正视问题,抓紧整改。”

  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对被巡察单位的“政治体检”。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巡察组立即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审核同意将该问题纳入县农业农村局立行立改问题,并发出《巡察期间开展立行立改移交表》,责成该局党组必须高度重视,再次对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排查、重新核算,挽回财政资金损失。

  接到反馈问题后,该县农业农村局立刻行动,组织工作人员对所反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复核,同时与建设集团和咨询公司2家公司进行沟通对接,追讨错付的工程款。

  为将问题查实查透,按照“纪巡联动”“边巡边移”机制,巡察组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该县纪委监委,并协同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跟踪了解整改进度。

  在巡察组的跟进监督下,永福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0月追回了错付的工程咨询(概算)费用,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该项目的郑某某、莫某某2人被该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并对该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桂林市纪委监委)

驻桂林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一季度一监督”推进农村公路监督具体化
桂林:开展公务租赁车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