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曾经的同事沦为‘阶下囚’,对我的触动很大,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今后一定以案为鉴,遵纪守法。”前不久,兴安县纪委监委组织案发单位30余名重点岗位人员旁听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文某平受贿案庭审,以“现场教学”的形式开展纪律教育,从文某平首次越过红线的心理状态和逐渐突破“底线”的腐败行为中汲取教训,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警醒、知止。
加强纪律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今年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纪律教育是培养纪律自觉的重要途径,通过旁听庭审、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推动纪律教育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培养“自觉的纪律”。该市纪委监委机关举办专题读书班,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同时收集整理近年来查办的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原书记邓某某、资源县委原书记韦某某等14个身边典型案例,划分不同重点深入剖析,汇编成警示教育录、忏悔录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在该市纪委监委的推动下,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不断丰富拓展警示教育载体,推出纪律教育 “套餐”,打出系列“组合拳”。
该市纪委监委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通过开展“纪律走基层”、“双周读书会”等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骨干深入13个银行网点,宣讲党规党纪和银行规章制度,推动全行形成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同时,结合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制作原创短视频《食在桂银,腐不入席》、《第一粒风纪扣》,切实增强全行干部员工不逾越党性“底线”、不跨纪律“红线”的意识。
“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陈某某案的违纪事实发生在2024年1月以前,适用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条例,建议给予陈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前不久,平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结合正在审理的某乡镇案件,就党员干部违纪情形及量纪尺度的把握进行讨论,确保做到精准、严格执纪。
该县纪委监委线下开设“清风课堂”,组织党员深化学习,将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把党规党纪作为“手中卷”“案头书”;同时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8次,专题读书班3次,参加学习研讨200余人次。(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