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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规范村级小微权力 提升基层治理实效

作者:吕萍
来源:清廉桂林
摘要:今年以来,永福县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夯实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

  “今天召集大家过来是要对我们村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房屋土地流转等村屯相关事宜进行民主协商讨论,参会的有各个村民小组组长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相关材料都已经发到大家手上了……”这是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乡村振兴理事会会长召集18名村民小组组长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里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协商探讨的一幕。

  罗锦镇崇山村是永福县2022年打造的清廉乡村建设的试点村屯之一。今年以来,永福县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夯实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的“六清”建设目标,通过强化监督职责,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打造了罗锦镇崇山村、永福镇曾村村、广福乡龙溪村等10个各具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试点村屯,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在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是导致群众身边“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亦是阻碍清廉有序的乡村治理体系的绊脚石,永福县以优化村级监督力量为着力点,构建清廉有序的乡村治理体系。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对村干部履职内容进行“清单式”梳理,制定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为村干部照单履职提供遵循。以罗锦镇崇山村为例,该村制定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大项33条、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16项,让村干部在履行职能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今年4月份永福县下发了《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村务监督贯通协同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破解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职,通过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前哨”作用,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与制约,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全县每个乡镇选择1至2个村(社区)作为建立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村务监督有效的贯通协同制度机制试点,不断深化清廉乡村建设,保障乡村振兴顺利推进。2022年以来,永福县纪委监委加大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力度,针对该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立案3起。

  目前,永福县99个行政村均已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打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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