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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强化监督执纪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作者:吕萍 邓文武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永福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深化专项监督,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奉献一份监督执纪力量。

       永福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深化专项监督,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奉献一份监督执纪力量。

  近期,该县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召开了“永福县保护好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例会”。永福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4个单位就如何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分别作交流发言。会议还通报了2022年以来全县保护好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如何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提升环境保护监督质效,该县对36个成员单位工作责任进行划分,下发了《永福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共开列249项责任指标,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措施细,健全完善专项监督责任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政治监督清单内容,通过对全县9个乡镇进行摸排,确定了永福镇、苏桥镇、百寿镇3个乡镇为环境保护重点区域,进行“定点督导”。针对全县18个非法采砂点进行实地走访监督,及时纠治履职不力、敷衍整改等问题,督促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巡查和宣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植被复绿。并对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8个职能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进监督,随机督查。紧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加强问题整改监督,推动举一反三、系统整改。目前,涉及该县的14类问题34项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整改中,涉及该县的自然保护区内10座违建水电站已如期完成整改,并通过区市核验。

  为拓宽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知晓面,建立公民与国家机关有效沟通的渠道,该县制定了《永福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舆情信息和信访举报问题处置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梳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634件,起底问题线索66条。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永福县将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建设理念,不断深化‘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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