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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监督+” 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作者:付丹照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摘要:永福县纪委监委坚持整合运用监督力量,做实做细基层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老乡,咱们村今年集体经济效益怎么样?村集体收益的分配方案经过民主评议了吗?收益发放情况有没有在村里进行公开公示?”日前,永福县联合专项督查组就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到罗锦镇开展监督检查,面对面了解村“三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有关情况。据悉,通过对罗锦镇崇山村对村级彩调文旅项目决策落实、资金投入、风险评估等环节全程监督,保障了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25万元。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整合运用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协同农业、财政、国土、林业等职能部门,组建专项督查组3个,采取“监督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以清廉乡村建设为抓手,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有使用或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及收益等突出问题进行深挖倒查。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以强有力监督执纪为农村集体“钱袋子”扎紧“安全绳”。

  永福县纪委监委还着力打造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监督网”,建立健全“四联三查两报告”监督机制,发挥纪检监察协作片区、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等“贴身”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小微权力“码上监督”平台和“公开、查询、曝光”功能,推动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围绕未按程序实行“四议两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两委”干部作风等方面,综合运用蹲点调研、谈话了解、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检查64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3个。

  “苏桥镇黑石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于某某身为中共党员,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取得行政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皇镇大路村支部书记许某未经“四议两公开”,私下将村委集体资产出租给某高速公路项目部……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查办的案件为介推动“三不腐”有效贯通,针对2起查办的村级“微腐败”典型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基层“微腐败”以案促改工作,推动出台《永福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永福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三资”制度机制6项,从源头上破解制约乡村振兴发展的机制“瓶颈”。

  “我们要扣准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痛点’、基层权力运行的‘难点’,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深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永福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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