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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强化村级巡察监督 为群众“疏堵解困”

作者:宋文娟 周冬梅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一直以来,兴安县委巡察办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巡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巡察中,创新巡察宣传方式,编写“新时代巡察宣传之歌”在群众中传唱,并将歌曲改编成瑶语在少数民族村传唱。

  今年1月,兴安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湘漓镇党委及湘漓镇义和村委开展常规巡察,在义和村巡察走访时,村民秦中武向巡察组反映该村老水渠被冲毁多年,迟迟没有维修,春耕生产受到了很大影响。巡察组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当地党委下发巡察建议,在巡察组的跟踪监督下,当地党委立行立改,在一个月内完成了老水渠修复工作,解决了周边田围村、东包山村、小水田村、南子桥村等4个自然村,共2000亩左右果树、稻田灌溉用水问题。

  一直以来,兴安县委巡察办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巡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巡察中,创新巡察宣传方式,编写“新时代巡察宣传之歌”在群众中传唱,并将歌曲改编成瑶语在少数民族村传唱,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率。同时该县县委巡察办还通过村委“大喇叭”、巡察夜访、投放巡察小信封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梳理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对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按程序推动立行立改,有效发挥巡察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今年以来,县委巡察通过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与群众有关问题16个。

  此外,该县县委巡察办还把抓好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监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具体举措,通过开展下沉调研、情况摸底行动,充分了解各村(社区)在党的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并据此进行综合研判分析,确定对28个乡村振兴重点村、软弱涣散(后进)村、问题突出村采用“直接巡村”方式巡察;对97个一般村(社区)采取“乡村一体巡”。今年以来,通过“乡村一体巡”模式已对4个乡(镇)33个村(社区)进行了巡察,共发现问题268个,督促整改241个,移交问题线索13条。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痛恨、反对什么,就重点巡察、纠正什么,积极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向村级党组织覆盖,切实把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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