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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委巡察机构:“四字”法则推动政治巡察高质量发展

作者:曾庆秋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年来,阳朔县委巡察机构始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自觉履行巡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建立“四字”法则,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全面乡村振兴,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先导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近年来,阳朔县委巡察机构始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自觉履行巡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建立“四字”法则,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直指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全面乡村振兴,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先导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四层”推动,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来抓。县委书记作为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担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事项、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要问题。定期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和研究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先后制定了《中共阳朔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阳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将党委主体责任、巡察机构监督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接受监督和整改的责任具体化,确保每一轮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一次实实在在的政治体检。

  “四项”机制,提升发现问题能力。针对县级巡察制度不完善、政治站位不高、发现问题能力弱等不足,将分类研判、分层访谈、分项调研、部门联动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即分类研判“四要看”,要看政治生态、业务情况、群众口碑、干部状态;分层访谈“四要谈”,要谈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服务对象、退休干部;分项调研“四要到”,要到下级机构、工程项目、便民窗口、群众诉求之处;部门联动“四要做”,要做到“巡察前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巡察中遇到涉及财务审计等专业问题抽调专人协助、巡察后向相关部门分类移交问题线索、整改中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

  “四人”到位,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每轮巡察汇报,必须有一名分管被巡察党组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列席,并明确其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每轮巡察反馈,必须有一名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对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凸显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和权威性。每轮巡察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双反馈”“双签字”“双责任”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四看”回访,抓实巡察整改监督。对已巡察单位党组织“杀回马枪”,进行回访督查,检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即看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深入;看问题台账,确保整改到位;看制度建设,确保整改长效;看干部状态,确保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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