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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谈话函询工作

来源: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摘要: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把谈话函询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关键在“真”和“实”上下功夫,从改进谈话函询工作细节入手,规范性开展谈话函询,促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说明情况、争取组织信任的机会,避免小问题拖成大毛病。

  “有了这个函询反馈函,我心里踏实多了,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既让我说清问题,又让我得到了一次思想再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放下包袱,大胆工作。”近日,在收到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函询了结反馈函后,一名被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终于放下了心中的石头。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把谈话函询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关键在“真”和“实”上下功夫,从改进谈话函询工作细节入手,规范性开展谈话函询,促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说明情况、争取组织信任的机会,避免小问题拖成大毛病。

  注重函询问题设计,提高针对性。函询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键在于找准问题,设计问题。函询前,摸清函询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同时,通过查看廉政档案等方式,了解函询对象家庭背景、任职经历等情况,确保问题设计因人而异、一针见血,使函询对象不能仅以“存在”或“不存在”回复。

       前不久,纪检监察组在对某位干部进行函询时,没有机械套用反映问题,而是通过综合分析,要求该干部就“在某采购政府项目交易过程中,说明是否干预评审专家评标,进入评标室处理争议是否有法律或制度上的依据,是否与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有不正常的联系,及对反映问题的认识”等情况进行说明。“此后,该名干部按照函询要求做了详细的说明,我们也掌握了较为全面的情况,否则极有可能出现一句话就予以否认的问题。

     规范函询回复标准。函询对象要按照说明要求,对事情经过、本人在事件中发挥的作用等,一一回复,不能回避或避重就轻,防止心存侥幸、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者“闯过关口”。同时,规范签字背书,要求函询对象所在党组织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签字前进行认真审核,督促函询对象如实说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增强谈话函询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

  同时,注重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在认真审核回复材料、违纪事实、谈话效果等材料的基础上,把好谈话函询质量关口,综合分析研判谈话函询运用成效,摸清被谈话对象的转变过程、改正结果,充分发挥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对那些反映不实或没有证据证明的,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使之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于本人说明被采信、函询问题予以了结的函询对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其发函,要求其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情况说明,接受组织监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让问题轻微的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确保谈话函询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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