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灵川县纪委监委召开2021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例会,会议对全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三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这一总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8年以来,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人,挽回经济损失154万元,有力保障34个贫困村、25626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2021年8月,县纪委监委机关荣获“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巍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李巍指出,推进乡村振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继脱贫攻坚之后,又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革命。加强专项监督,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治理成效;要明确目标方向,系统推进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以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