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们前期了解,这名同志性格偏急躁,在‘走读式’谈话安全预案上,这个地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万一谈话期间该同志一时情绪失控,我们才能做出有效应对措施。”恭城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协管领导在审批对黄某某进行“走读式”谈话材料时,向办案人员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恭城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在一次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黄某某在担任原某乡副乡长期间,2012年在时任乡主要领导(已另案处理)授意下,用该乡某村已修建好的道路名义制作一套虚假申请材料套取项目资金,后该资金被单位用于违规接待等支出,相关办案人员立即对黄某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后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根据我们调取的资料和与相关人员谈话中了解到,黄某某是按照时任主要领导的指示申请了这笔资金。”
“黄某某身为领导干部,对于主要领导的违规授意不制止不上报,反而按领导授意制造虚假材料,是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建议对他进行立案调查。”
这是第二纪检监察室组织“室组地”协助区成员正在对黄某某相关问题线索开展“微课堂”讨论学习。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协作区优势,由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整理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室组地”协作区成员开展头脑风暴式讨论,开拓办案人员办案思路,提升办案能力。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采取推荐优秀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部门跟班锻炼或参与重大项目等多种方式,有效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内生动力。
“大家先认真看看手中的资料,这是本月我们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要做的工作,大家边看边思考,稍后每个人围绕对相关单位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等方面,要如何才能发现单位潜藏的问题,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在日常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结合近期工作安排,组织所联系的“室组地”协助区相关人员以“微课堂”的形式一起讨论工作开展。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对案件质量进行考评,通过将“打造精品案件”纳入绩效考评中,对案卷进行月度抽查和年度绩效考核,以案件质量考评倒逼案件质量水平,切实营造出比学赶超的高质量办案氛围。
“按照案卷质量评查有关标准,这起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案件有典型性,对公职人员警示教育较好,建议评定为精品案件。”在该县纪委监委开展的精品案件评析会上,评审人员在查看完毕第二纪检监察室办理黄某某违反工作纪律案的案卷时说道。
“‘微课堂’较灵活且实用,通过这种学习形式,有效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办案质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让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恭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