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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丨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退“红包”

作者:夏立慧 李子根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阳朔县纪委监委派驻阳朔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日常工作中做实做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引导每一位干警敬法纪、知敬畏、守规矩,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提供坚强保障。

  “梁大姐,这是你上次留在我办公室的2000元,我们不能收,特意给你送过来了。”在高田派出所调解现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蒋主任把信封交还给梁大姐。

  “蒋主任为了我的事操了不少心,这点‘小意思’就是想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梁大姐看见我们,情绪有些激动。

  “大姐,蒋主任用心做好你们的调解工作,那是她的职责。可要是收了钱,哪怕是100块,那也是犯错误啦。你一定不愿意为了自己感恩而让蒋主任犯错误吧?廉洁纪律可是一条高压线,我们不敢碰也不能碰呀!”我解释道。

  “没想到,这个红包最终还是回到了我手中。”梁大姐眼眶湿润,感慨地说。

  记得三月底的一天,刚一上班,蒋主任急匆匆走进我的办公室,“李组长,我这儿有一位案件当事人‘遗留’在我办公室的‘信封’,现在上交纪检监察组……”

  我打开信封,红灿灿的人民币,数了数居然有2000元。

  “什么意思?不是刚开展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还有人这么胆大,在风头上送礼!你怎么没及时退回去?”

  “过年前她送过一次,被我拒绝了。昨天她把信封留在我办公桌上就跑,叫都叫不住。”

  原来,送礼的人是一位姓梁的大姐,因为一起邻里伤害案件移送到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作为案件被害人的梁大姐一直觉得需要“打点”一下,案件才能办得妥当一些,总想着找个机会“表示”一下。

  “昨天下午,梁大姐来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咨询案件进展情况,临走时趁我不注意,偷偷地将信封塞在办公桌的文件下面,等我发现的时候,梁大姐已经离开办公室了。”蒋主任说,她立即拨通了梁大姐的电话要求拿走信封,可梁大姐就是不肯,无奈之下,蒋主任只好来到纪检监察组寻求我的帮助。

  “前段时间,院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纪检监察组也组织了我们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我知道,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能违反党纪国法收受当事人的红包,这是受贿行为!”

  “主动上交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建议再跟案件当事人联系,当面将红包退还给她。”在与县检察院领导沟通后,我们决定约见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时候,将红包退还给梁大姐。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之所以要第一时间退回红包,就是要向群众表明一个‘不会收’的坚决态度。纪检监察组在日常工作中做实做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引导每一位干警敬法纪、知敬畏、守规矩,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提供坚强保障。”我跟同来的年轻干部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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