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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强力监督护航“两个保护”专项工作

作者:徐维薇 何泽斌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切实提高清廉桂林建设工作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在近日召开的阳朔县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暨遇龙河片区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阳朔县委书记周彦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明确要求。

  “切实提高清廉桂林建设工作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在近日召开的阳朔县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暨遇龙河片区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阳朔县委书记周彦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明确要求。

  阳朔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保护好漓江 保护好阳朔山水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中,以主体责任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资金项目廉洁高效、从严监督执纪问责4个工作重点为抓手,着力推进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有力有效监督推进“两个保护”专项工作高质量实施,以实际行动守护好桂林绿水青山。

  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覆盖到哪里。“百里漓江,风光旖旎。如何保护好这块大自然赐予的宝地,一直都是政治监督的重点。”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到。该县纪检监察机关以强化政治监督为统领,聚焦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盯生态环境保护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对生态环保工作中的走过场、搞形式、不担当、不作为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该县生态保护领域立案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6人,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问责组织机构6个。

  公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职能就跟进到哪里。“杨堤乡生态环境保护中队成立以来,在漓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开展了哪些工作?”自阳朔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和各中队挂牌成立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多次到各队开展调研,推动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重拳出击、多措并举、部门联动,加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辖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截至目前,在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阳朔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共立涉生态环境类案件11起、破案12起,抓获13人,起诉1人。

  问题容易出现在哪里,监督职责就落实到哪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是群众诉求的集中体现,该县纪委监委根据交办件反映出的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搬迁等问题列单精准监督,实行挂图作战、整改销号,强化立行立改、跟踪督办,让政治监督落在具体规划、政策、项目、措施上,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三责协同”。实地走访重大项目13个,督促建成的89个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全部正常运营,整体搬迁位于漓江沿线的10余家竹席加工企业。

  “我们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呵护阳朔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阳朔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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