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特殊影响力,抓好“一把手”监督尤为关键。今年,为加强“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灵川县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审评、选人用人和重大事项决策职责审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四责联审”工作机制,强化对“一把手”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
灵川县以“四责联审”为载体,整合纪委、组织、编办、审计等部门监督资源和优势,通过把握酝酿、讨论、决定、执行等权力运行关键节点,加大对事前、事中、事后廉政责任的审评力度,实现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促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行使用人、用财、用编权。联审对象一般为乡镇、县直部门等单位中因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提拔、交流、轮岗、免职、辞职、降职、退休等离任的以及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以上的党政正职,计划在5年内对在任的乡镇、县直部门党政正职有计划、分批次地全部开展一遍联审。
“通过这件事,也暴露出了你在干部管理上还存在不足,今后你要加强整改,提升干部管理方面的能力。”今年5月,审查组在对某单位“一把手”干部进行党风廉政责任审评后与其谈话到。
该县纪委监委将“四责联审”工作模式中的廉政建设责任审评机制,切实运用到工作中,在联审责任中,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通过调阅联审对象所在单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群众信访举报处理情况等,对党政主要领导是否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作出科学评价,并写入“四责联审”工作报告。自“四责联审”开展以来,先后对3位党政主要领导指出了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改进党风政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建议7条,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通过开展“四责联审”,系统审查党员领导干部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既跨越了干部监督体制机制的障碍,抓住了干部监督的关键,又能总体把握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组织个别谈话、公开征求意见、开展民主评议等方式,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风建设系列规定以及个人廉洁自律多维度进行综合考量,深入查纠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违规吃喝、公款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依纪依法开展责任追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强化“四责联审”成果转化运用,将联审结果确定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为党风廉政建设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实行‘四责联审’以来,问题线索移送更加快捷,整改落实更加扎实有力,切实提升了‘一把手’监督实效。”灵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