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滕春香/摄
“公诉人认为,政治生态问题不是个人违法犯罪的借口,更不是从轻处罚的理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7月5日,资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万某受贿案,为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资源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各单位的“一把手”等14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不断夯实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在庭审现场,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法有序进行,现场气氛严肃。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万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好处费,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案件过程中,旁听人员“零距离”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的要点和法律依据等方面内容,现场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神圣。尤其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时刻警醒自己,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这次将警示教育课堂开到庭审一线,是我县充分利用反面教材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为戒,用好‘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把查处案件和以案促改作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鉴、防微杜渐,做实案件查办的“整篇文章”。
今年以来,资源县纪委监委通过案情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持续为党员领导干部敲好廉洁警钟、拧紧思想“开关”,教育引导全县广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此外,针对万某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到该县交通运输局召开警示教育会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局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根据万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制成警示教育片,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