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决整治环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实现“好水质、好土质、好风气”,全力护航平乐经济健康发展。
协同治理,守住健康绿色“好水质”。一是强化常态监督。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对水质的巡查监测,建立问题清单并落实对策措施,持续开展“清单化”动态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与乡镇纪委作用,通过建立“室组地”专班监督机制,围绕科学保护漓江开展督查3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个。二是提升监督质效。全面提升漓江流域环境联合执法监督力度,组建“纪委+职能部门”督查组,对涉及的11个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项目开展4轮监督检查,切实守护漓江流域段生态环境,为平乐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动力冲浪比赛、中国桂林平乐 2023 绿水青山中国休闲运动挑战赛暨首届桂林平乐漓江生态运动旅游周等大型赛事提供坚强保障,并打造了广西唯一的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中国桂林平乐赛艇大师赛,吸引游客8.7万人,走出了文旅深度融合差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行的新路子。
靶向发力,维护经济发展“好土质”。一是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印发《平乐县打击非法勘探采矿洗矿选矿运矿卖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零容忍”态度深入整治非法盗采砂矿问题和乱象背后“保护伞”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以来,共下发通报5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5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强化严查快处。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格依纪依法开展专项监督,对全州—容县公路(平乐至昭平段)项目违法侵占林业用地事件中,涉及的2人予以诫勉谈话,22人批评教育,10人立案审查调查,通过查处一起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一批干部,推动一类问题整改,全面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多措并举,提升生态文明“好风气”。一是完善联动协同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利用“党风廉政教育月”等宣传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景区,在印山景区“一中心、一广场、一关口、一周边、一片林”分片设置廉洁标语、“两个保护”口号,并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禁渔期、禁猎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县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资料1200余份,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观念。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展开沟通协调,共同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资源突出问题,着力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堵点、难点。今年以来,共收到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数8条。二是整治干部作风顽疾。结合平乐本土廉洁文化梅挚《五瘴说》,梳理作风顽疾“新五瘴”(独断专行之瘴、执法不公之瘴、享乐奢靡之瘴、漠视民利之瘴、作风不正之瘴),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新五瘴”专项整治,紧盯“两个保护”工作中的工作作风问题实施精准监督,坚决惩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生态环境领域立案11人,切实以良好作风护航平乐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