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监督小组,我们家屋后的水渠修好了,再也不怕下雨积水了!”海洋乡新民村委山脚底自然村蒋某某激动地向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到。
今年5月,海洋乡纪委组成监督小组开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专项督查,发现海洋乡北面至水头村委优质稻产业基地内灌溉水渠工程项目部分渠道未按照图纸设计进行施工,同时遗留较多建筑垃圾。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小组及时反馈至该乡相关部门,督促乡村振兴办、新民村委、项目施工方等召开工作协调会,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责任清单,推动项目按期整改完成。
今年以来,灵川县纪委监委把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项目申报、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及干部作风等各个环节,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廉政提醒等方式,对在建重点项目工程实际进度、相关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截至目前,该县共开展乡村振兴项目监督检查69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5个,移交问题线索39条,涉及资金3158.7万元。
为避免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现“一言堂”“拍脑袋”“暗箱操作”“一拨款了之”等情况,该县纪委监委统筹“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力量,组成督查组下沉监督,并通过调研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四公开”工作,确保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公告公示全面、规范和及时。今年以来,该县共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11批次,公开乡村振兴项目35个,涉及资金502万余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校准焦距擦亮派驻监督“探头”,综合运用谈话函询、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嵌入式”监督,聚焦衔接资金拨付使用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职能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不断优化资金审批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以“监督+反馈+整改+回头看”的闭环监督机制,推动各职能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以高质量监督确保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