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修缮工程实施到哪一步,能否按期竣工?之前督查中所发现的工程验收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日前,灌阳县新街镇纪委工作人员来到该镇几处古民居修缮施工现场,向项目负责人、监管责任人了解古建筑修缮情况。
这是灌阳县纪委监委深入一线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传统古村落保护举措落实落细的一个缩影。
传统古村落是乡村最宝贵的发展资源,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把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统筹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深入一线,紧盯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责任,聚焦专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日常管理等关键环节,压紧压实职能部门和乡镇传统古村落保护的主体责任,督促落细落实传统古村落安全防护及修缮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现在我们村可真是‘活’起来、‘美’起来了!”提起村里的变化,青箱村王支书欣喜地说。如今的青箱村,古巷弄纵横交错,青石铺路,羊肠百折,曲径通幽。走在村道上,古街古桥古牌坊、古巷古祠古民居,一步一景,令人流连陶醉。还修建了文化广场、凉亭,不仅给村民们提供休憩娱乐,还使村内基础设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为进一步厘清监督清单,全面掌握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住建局、县文物馆、县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3个专项督查组先后赴文市镇、新街镇、洞井乡等地开展专项督查,通过现场走访查看、集中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文物保护属地责任履行及古建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执行情况。今年以来,专项督查组共实地走访抽查古民居建筑9处,推动职能部门完成问题整改3个。
“传统古村落是不可复制的文化遗产。下一步,我们将紧盯传统古村落保护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做实做细传统古村落的保护监督工作,使人居环境改善和传统古村落的保护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助力乡村振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