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对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永福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不断推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科学整合监督力量,攥指成拳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统筹力量,夯实监督合力。作为全市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合力监督试点县之一,配优配强基层监督力量,不断探索“永福模式”,加快制定完善村级监督体系的实施方案,采取“村两委推荐—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审定—县纪委备案”的方式,选聘由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级监督员“三员合一”的396名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通过选聘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举办业务培训班、搭建基层监督示范点等措施不断提升基层监督队伍规范化水平。将监督员纳入县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对象,建立结对帮扶机制,由纪检监察干部分包1至2个行政村,通过蹲点督导、全员培训、以案带训等方式指导开展村屯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水平。发挥考核导向性作用,促进基层监督员履职尽责,明确列席会议、收集舆情、日常检查、定期报告等9个方面履职方式,建立健全“月汇报、季例会、年考核”管理机制,每年由乡镇纪委(监察办)统筹做好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优,切实把村级监督队伍抓起来、用起来。试点工作以来,全县打造基层监督示范点12个,开展蹲点督导57次,通过“一镇一会”全员培训23场次,指导三皇镇纪委查办镇粮食管理所所长谢某违反收购政策、违规发放粮食直补资金等案件3起。
数字赋能,拓宽监督渠道。针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等问题,创新打造永福县“码上监督”平台,设置“码”上公开、“码”上查询、“码”上曝光三个功能,与县政府网站、乡村振兴职能部门系统链接,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做强基层监督。采取制作图册、走村入户、张贴公告、大喇叭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平台的功能、作用和使用方法,提高群众知晓率。“码上监督”平台融合“三务”公开、事项审批、精准监督于一体,引导群众对惠农补贴发放、村级资金使用、项目工程建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随时监督、“码”上报告。目前,通过“码上监督”平台公示政策项目、农村“三资”等信息1250条,涉及产业奖补、雨露计划等资金13类1840万元,曝光违纪违法问题6起,有效实现了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
突出重点,压实监督责任。永福县纪委监委围绕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等内容,梳理汇总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类33项,围绕村级决策、村务管理、干部队伍等方面,列明干部履职负面清单56项,实现村级监督“精准导航”。县纪委监委、镇(乡)纪委通过《监督日志本》和月度任务提供监督清单,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督促指导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聚焦乡村振兴项目、“三资”管理等广大村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照单“施工”、按图索骥、主动监督。发挥基层监督员对“一肩挑”人员的同级监督作用,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惠民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真正落实到村到户。截至目前,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41条,查处基层“微腐败”案件24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5个,有力有效护航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
健全制度,提升监督实效。坚持标准先行,推行“职责联合贯通、县乡联系指导、片区联动协作、参与联席建议”等“四联”工作机制,实现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制定基层监督工作例会、日常检查、收集舆情、定期报告等《六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图》,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如,罗锦镇崇山村监督员收集群众反映产业发展、饮水安全等建议12条,推动完成硬化产业路及沟渠10.6公里,修建饮水工程2座,造福人民群众2500余人,罗锦镇崇山村获全区清廉乡村示范村。建立群众意见督办机制,开展公开大接访行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联合基层人大、综治等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督导,跟踪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办理进度,处理群众诉求658件。建立基层监督考核评议制度,监督员每年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通报监督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情况,接受村民代表评议,增强基层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