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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乡案县审”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作者:郑慧莲
来源:灌阳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灌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对新街镇纪委提交的一起涉及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案件进行审理后,亮出“黄牌”,指出该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卿某某案,未提取农村特困金发放流水材料,违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需补充相关人员谈话笔录,请尽快按补充完善证据提纲完善材料后移送审理。”近日,灌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对新街镇纪委提交的一起涉及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案件进行审理后,亮出“黄牌”,指出该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工作要求,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灌阳县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要抓手,针对乡镇纪委人员少、变动大、业务不精,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以提升案件质量为切入点,以案代训,以案代练,通过对具体案件进行评审把关,既确保乡(镇)查办的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标准,又提升了乡镇纪委人员的办案能力。

  “县纪委审理室对我们乡镇案件通过‘乡案县审’严格把关,让大家及时发现自身的不足和差距,不仅提高了一些基层纪检新兵的业务能力,同时提升了我们基层的办案质量。”新街镇纪委书记介绍道。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开展“乡案县审”的同时,积极总结经验,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共性问题集中警示等方式,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与采信、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知识,熟知阅卷笔录、审理报告、处分决定制作与撰写的相关要求,提升办案能力和质量。针对问题线索存量大、办案力量单薄和乡镇纪委办案经验不足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把全县9个乡(镇)纪委划分为3个工作协作区,建立班子成员统筹、3个纪检监察室为业务指导的片区协作模式,实现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两级联动、优势互补,达到“1+1>2”的效果。

  “‘乡案县审’是发现和解决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有效举措。”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乡案县审”工作,把好程序关、守稳质量关,在提升案件质效的同时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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