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清廉之窗 > 基层风采 > 正文

永福:守牢农村集体“钱袋子”护航乡村振兴

作者:付丹照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永福县罗锦镇纪委召开通报会议,宣布对林某成、林某清与林某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路都还未铺设路肩,怎么相关款项已经全额支付了?”日前,三皇镇纪委在开展“三资”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该村存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当场要求“村两委”立行立改,及时完善相关使用手续,并举一反三,要求全镇村委同时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今年以来,永福县纪委监委立足“小切口”,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及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失管流失等问题,出台《永福县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清单17项,确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巡察监督、抓好案件查办、深化以案促改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通过全面清底、提级监督、靶向施治等方式,着力筑牢村级“三资”安全防线,为村集体护好“钱袋子”。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构建由“室+组”统筹指导、乡镇纪委牵头主抓,村务监督委员会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采取实地勘察、账目比对的形式,对村(社区)“三资”管理使用进行盘点起底,做到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主体归属清。

  永福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执纪的同时,还注重标本兼治,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纪说法警醒全县党员干部;通过讲授廉政党课、开展专题培训等,强调“三资”监管的风险点位和薄弱环节,对部门、乡镇和村委党员干部立红线、讲纪律、提要求。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永福县农村集体资产登记制度》等制度7项,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2个,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9个,严查速办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1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永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大力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监督“长牙”“带电”,以高质效监督扎紧扎牢村集体的“钱袋子”。

灌阳:“乡案县审”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资源县:让长期在办案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 “暖心”更“安心”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