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全县部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登记还存在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不规范、财务账目登记不及时等问题,反映出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请你单位强化督查指导,加大考核问责,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此前,灌阳县监察委员会向县农业农村局下发监察建议书,针对发现的“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纪检监察建议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催办书”,更是预警风险、防治“未病”的“预防针”。一直以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或者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县委巡察等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共性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形成“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长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闭环管理,持续放大监督效能。
“对享受低保政策对象审核把关不严,相关制度存在缺失……”前不久,灌阳县黄关镇纪委监察办在查办该镇的民政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导致该镇存在死亡人员仍领取低保的案件后,向该镇民政部门下发监察建议。收到建议书后,该部门立即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制度执行、权力运行及队伍管理等方面,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低保家庭定期核对复核等制度机制6项,共追回补贴资金1.56万元。
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必须保证其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此,灌阳县纪委监委明确纪检监察建议责任主体、制发情形、文书格式、程序规范等环节进一步细化建议书适用情形和日常管理,做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结后必发、聚焦专项监督典型问题必发、发现问题较为集中的领域必发、涉及职能部门监管漏洞必发。
202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1份,提出整改建议意见100余条,推动地方党委、案发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完善制度机制20余项。
“根据建议书内容,我们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完善了《工程承揽决议制度》等一批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日常正风肃纪检查……”这是灌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到县水利局,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的场景。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第一步,推进建议高质量落地落实发挥实效才是关键。为避免建议“一发了之”成为“抽屉文件”,整改“走过场”、责任“挂空挡”等问题发生,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制发、谁跟踪、谁督办”的原则,定期安排专人调研督导、跟踪问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账管理。同时,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整改搞变通、打折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目前通过随机抽查、查看台账、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开展整改“回头看”1轮次,提出再整改意见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