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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 | 被清退的会议误工补助

来源:永福县纪委监委
摘要: 2020年以来,永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乡镇党委、纪委对村级巡察整改进行全面督导,建立巡察整改专项督导问题清单60份。

  “组长,这单会计凭证上出现数个相同的名字在同一天领取两次不同的误工补助。”这是有同名同姓的人?还是重复领取?巡察组小何带着疑问将事情报告给组长。

  “原则上一天是不能领两次误工补助的,同名还是领两次补助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负责看财务情况的同志一起留意下这个情况,等所有账目都看完了再进村了解。”巡察组曾组长说道。

  经过认真查看会计凭证,巡察组发现4笔相同名字一天领取两次误工补助的情况,主要是发生在2017年。其中有一笔,同一天的两个会,误工补助还不一样,一个会议的误工补助发了50元/人,另一个会议的误工补助发55元/人。

  为把问题查准确,巡察组深入堡里村,向村民了解情况。

  “我们村只有一个韦某宇、龙某明……没得重名。”

  “我去参加会议有时候是领取误工补助,有时候是安排吃饭。”......

  没有重名的,领取两次误工补助,是不是有“猫腻”?“走,我们再去问问经手这笔经费的村干部”。

  原来,该村发放误工补助是以会议次数进行签到发放,一天参加了两个会就按签到册发了两次。其中,一次发放55元是因为下大雨,多加了5元。

  当问到村干部误工补助发放标准怎么规定、是否按照组织法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时,村干部表示,误工补助金额是按照往年惯例发,再视物价情况涨点,村干部会议就定了,没有通过村民代表会议。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需经村民会议或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干部会议议定标准不符合规定。巡察组向村“两委”指出后,村“两委”组织相关人员清退了重复领取的误工补助3620元。理清“四议两公开”执行流程,建立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等方面主动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年初我们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通过了误工补助发放的标准,今年我们已按照过会的标准执行。”村干部向整改督导组说道。

  2020年以来,永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乡镇党委、纪委对村级巡察整改进行全面督导,建立巡察整改专项督导问题清单60份。县委巡察机构牵头纪委、组织部门通过走访调研、抽查核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传导压力,推动村级巡察整改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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